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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出真話的,顯明公義,作假見證約,顯出詭詐。1217

據理力爭伸張正義,不平則鳴理直氣壯,魚目混珠以假亂真,強詞奪理顛倒是非。看見事實的正面,只是對了一半,背面也是事實,鮮為人知總會讓人忽略,報喜不報憂都是說謊,真話一般都是不易接受,忠言顯明必審判定罪,知恥近乎勇,逃避拒絕面對過錯,顯出心中的王在轄制。說出真話的,不是討人的喜歡,按經上教訓討天父悅納,顯明公義正路領人同行,也是攻克己身的究察,假見證害人終害己,顯出詭詐叫天父憎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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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iMa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