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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,因為我得罪了祂,直等祂‧‧我必得見祂的公義。79

相爭各執一詞,誰是誰非難討公論,互利互讓榮辱共嘗。逆天而行難辭其咎,得罪了天連累同行,團隊難以置身事外,為主而活的,一同忍受天父的杖竿,辨屈判定罪責,伸冤將稗子分別出來。主的用人住在不潔的人中,總有或多或少的玷污,得罪了恩主,直等是確信得見公義,辨屈蒙悅納供應彀用,到光明中可避免那惡者的傷害,忍受惱怒經練成長,敏銳手所作的確定正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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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iMa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