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主必將那因以法蓮所受的羞辱歸還他。12:14下
約伯遭受控訴,卻得天父誇獎肯定,當然是完全正直,也有自信的理,會高過天父而作爭辯,行為卻沒有可找着的過失,倖免辱沒天父的信任。以法蓮蒙恩升高,與眾支派同列,更分得上好的產業,但天父所受的羞辱卻從他而來。作領袖的不願聽諍諫,只愛聽平安了,教訓督責看為不尊敬天父,代表天父的用人,投其所好的深受擁戴,逆耳忠言定遭擯棄。
吾愛主
SaiMa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