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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司越發增多,就越發得罪我,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。47

祭司怎能得罪天父,故意犯的過失,實在不得赦免,熟讀律例典章,誡命更當從小遵守,越發增多便越發得罪,就不是個別的例子,效法世界互相影響,奉承或好聽話都是眾人以為美的,便成為理所當然的金科玉律,再沒有天父的教訓。視牧師是一份職業,受人尊敬有無上權威,榮耀像狐假虎威,得到雷鳴掌聲,但天父掩面不看,羞辱定隨之而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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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iMa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